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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交通运输案件收费标准

    1、约见律师:咨询法律问题
    收费标准:律师办公室面谈每小时收费人民币100元;南京市区内当事人指定地点面谈每小时收费人民币300元(提醒:咨询请提前预约,不满1小时以1小时计)

    2、【交通事故诉讼仲裁】代理交通事故诉讼、仲裁。
    收费标准:按标的额的5%计算,低1500元起。

    3、【交通事故调解】与对方当事人调解,协商处理交通事故。  
    收费标准:按标的额的3%收费,低1000元起。若调解不成,需要诉讼(仲裁)时,已收取的费用可抵扣应收律师费用。

    4、【损害赔偿案件】包括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收费标准:按标的额的5%计算,低1500元起。

    5、【交通运输案件】运输合同纠纷、运输盗窃、抢劫案件等。  
    收费标准:参照相应案件标准收费

    6、【协商收费】特殊案件或特别要求或其他单向法律服务协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