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因交通事故致使车辆贬值损失能否主张
南京交通律师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财产损失的范围不包括车辆贬值损失。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造成车损后的赔偿,系针对车辆本身的赔偿,其主要功能在于发挥汽车的使用价值,因此对该财产的损失判断应以使用价值为基本标准。对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应当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但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适当赔偿。但如受损车辆为购买时间尚短的新车、行驶里程较少,且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意见,结构受损致使车辆使用寿命缩短,上路行驶存在安全隐患,存在贬值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支持车辆贬值损失。※南京交通事故及运输律师,电话025-,南京律师团队-专业法律服务!
我有问题要咨询】【关闭窗口

·上篇文章以挂靠方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因交通事故停运造成的损失能否主张赔偿
·下篇文章超过退休年龄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认定